1、學籍號由16位構成,其中各位的意義為:省市位(2位)+區(qū)縣(2位)+學校類別(1位)+學校(3位)+學生類別(1位)+屆別(2位)+班(2位)+學生號(2位) +校驗位(1位)。
2、教委定義省市位和校驗位。
3、*省市位(2位):北京市為:01*區(qū)縣編號(2位): 注:由于北京撤縣改區(qū),區(qū)縣代碼隨之改變*學校類別(1位):0=小學; 1=初中; 2=小學、初中并存學校(九年一貫制); 3=小學、初中、高中并存學校; 4=完中; 5=普高; 6=職高; 7=職普高并存學校。
(資料圖)
4、*學校(3位):編碼由各區(qū)縣編制定義。
5、注:這三位是學校編碼的最后三位,即學校自編代碼。
6、*學生類別(1位):0=小學生,1=初中生,2=普高學生,3=職高學生,4=小學生(借讀生),5=初中生(借讀生),6=高中生(借讀生),7=小學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
7、*屆別(2位):按入學年度后兩位加學年制年度計算,為學生應畢業(yè)年度的后兩位。
8、*班(2位)、學號(2位): 編碼由各學校編制。
9、每個階段畢業(yè)后,都會在新學校重新辦理。
10、擴展資料:學籍號長度:16位。
11、學籍號字符:開頭1位字母和0至9的數(shù)字。
12、學籍號發(fā)布時間:2000年,見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文件:關于印發(fā)建立北京市中小學管理信息系統(tǒng)和電子學籍IC卡管理系統(tǒng)實施辦法的通知,文件號:京教基[2000]062號。
13、學籍注冊:學校按照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所劃定的就近入學的學區(qū)范圍及有關要求招收新生。
14、2、初中新生入學時,要將原小學的學生檔案、戶口及住房證上交該校審查,合格后學生憑蓋有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和學校章的通知書,在規(guī)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15、小學新生入學時,要將戶口和住房證上交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后憑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書,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道。
16、3、新生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后,即取得相應學校學籍。
17、4、非本學區(qū)的學生該校一律不予建立相應學校學籍。
18、5、新生自報到之日起,兩周之內未到該校報到,學校可取消入學資格(特殊情況除外)。
19、6、學籍內容包括:加蓋轄區(qū)教育局學籍章和相應中學學籍章的錄取通知書,小學生畢業(yè)登記表,教育局統(tǒng)一制定的素質手冊。
20、根據(jù)《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
21、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22、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學籍。
23、冒名頂替取得學籍并獲得證書者,一經(jīng)查實,追回證書,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學歷證書查詢網(wǎng)站上撤銷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
24、未經(jīng)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學生,不管其在校學習時間多長,均無學籍。
25、即使修業(yè)期滿,成績合格,也不能獲得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26、學生可以通過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指定的網(wǎng)站查詢錄取信息,從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錄取。
27、教育部已經(jīng)制訂了《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管理辦法》,學生可以憑借有效的信息通過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28、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學籍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學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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