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限:
(資料圖)
資料齊備、準確且符合規(guī)定的,從送報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情況特殊的,視具體情況適當延長。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
參保人通過現(xiàn)場方式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2、受理
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時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經(jīng)審查,參保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guī)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參保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標準的,不予受理,出具《東莞市生育保險待遇退單通知書》由參保人簽字確認后交參保人;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guī)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參保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填寫《東莞市生育保險待遇申領補齊材料通知書》交參保人簽字確認后交一聯(lián)參保人按要求補充材料。
3、審查
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審查意見。
4、決定
參保人符合法定資格、標準且材料齊全、格式規(guī)范、符合法定形式的,準予通過,結束系流程;參保人不符合法定資格、標準的,不予通過,出具《東莞市生育保險待遇退單通知書》由參保人簽字確認后交參保人;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guī)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東莞市生育保險待遇申領補齊材料通知書》交參保人補充材料。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