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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報警稱騎電動車時被一輛汽車撞了,對方竟然肇事逃逸。今天,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交警到場后,經(jīng)過調查發(fā)現(xiàn),是女子自己騎電動車闖紅燈,后在路上因避讓車輛摔倒,雖然女子確實摔傷了,但交警還是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近日,泰州交警姜堰大隊羅塘中隊接到女子萬某報警,稱其在馬路上被撞受傷,肇事車駛離現(xiàn)場。接到報警后,交警迅速趕往現(xiàn)場救助傷者,勘查現(xiàn)場。在詳細詢問傷者后,警方調取現(xiàn)場監(jiān)控錄像發(fā)現(xiàn),事情并不是萬某所說的那樣,其騎著電動車不僅闖了紅燈,還駛入了機動車道。
路邊公共視頻畫面顯示:當晚7點15分05秒,城區(qū)殷唐路與人民南路路口東西方向左拐車道信號燈由黃燈閃爍變?yōu)榧t燈,萬某卻視而不見,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由殷唐路由西向東快速沖向路口中央時,為了避讓一輛由南向北正常行駛的面包車緊急剎車避險后摔倒。經(jīng)醫(yī)院檢查,初步診斷萬某右股骨頸骨折和右肘開放性傷口。
事故過程清晰,責任明確。第二天,交警趕到萬某所在的醫(yī)院,開具了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萬某負事故全部責任,面包車駕駛人無責任。同時對萬某闖紅燈和不按車道行駛分別處以50元的罰款。
交警提醒,不管是機動車、電動車、自行車還是行人,作為交通參與者,都應該嚴格遵守交規(gu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誰弱誰有理,電動自行車違法導致的交通事故,同樣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零距離》記者/劉舒 通訊員/趙衛(wèi)軍 編輯/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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