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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鋁超標 油條店老板獲刑并被從業(yè)禁止
本報訊(通訊員 潤萱)近日,鎮(zhèn)江潤州區(qū)法院公開宣判了魯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一案,有力打擊了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切實保障民生福祉。
2021年4月至11月期間,魯某在當地一批發(fā)市場附近經營早餐店鋪,為使油條蓬松、口感酥脆,其在制作油條時超標準添加含鋁泡打粉。鎮(zhèn)江市潤州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該店生產、銷售的油條進行了抽樣送檢,經檢測,其店內生產、銷售的油條中鋁成分含量為1220mg/kg,遠遠超出了標準值100mg/kg。2021年4月至11月17日魯某銷售鋁成分超標油條共計人民幣1029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魯某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其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一千元,同時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間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本案中,公訴機關對魯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魯某支付其因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產生的賠償金。因魯某家庭經濟困難,家中有兩位老人需要贍養(yǎng),有三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yǎng),在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公益訴訟起訴人與魯某達成調解協(xié)議:魯某先行支付賠償金2萬元,剩余賠償金由魯某參與交通秩序維護志愿活動進行折抵。
原標題:《媒體播報|江蘇法治報|加鋁超標 油條店老板獲刑并被從業(yè)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