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州市發(fā)布2021年第1號蘇州市總河長令(以下簡稱“市總河長令”),劍指消除蘇州市劣V類水體,到2025年年底,爭創(chuàng)2200條生態(tài)美麗河湖。昨天下午,市河長辦召開2021年第1號蘇州市總河長令宣貫暨消除劣V類水體排查工作培訓會議,使基層河湖長明確下一步消劣工作重點,強化基層河長履職能力。
本次培訓由市河長辦主任陳習慶主講授課,他總結(jié)了近階段全市消除劣V類水體工作的進展情況,解讀市總河長令主要目標和內(nèi)容,分析基層河湖長巡河存在的短板,并就下一步劣V類水體排查重點提出工作要求。
會議宣讀了市總河長令全文,指出到2021年底,蘇州城市建成區(qū)水體主要指標達到或優(yōu)于V類標準;2022年底,影響國省考斷面、河長斷面、水源地的支浜支流消除劣Ⅴ類水體;2024年6月底,全市域內(nèi)河道全面消除劣Ⅴ類水體;2025年底,建成生態(tài)美麗河湖2200條。
會議要求,各級河長辦和基層河湖長要把水環(huán)境治理作為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優(yōu)先任務(wù);要深刻領(lǐng)會總河長令要義,緊扣消劣目標,不得瞞報漏報劣V類水體;要切實履行工作責任,基層河湖長在巡河中要更細更實更到位,要著力強化履職能力,管好“責任田”。(見習記者 韓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