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監(jiān)控截圖,兩人持長柄刀具追打陳女士家人。本文圖均為封面新聞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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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兩次上門毆打,拿著棍棒和一米多長的刀?!?月10日,安徽淮南的陳女士告訴記者,警方正在對她的投訴調查處理。一周前,他們兄弟姐妹5人剛結束了12天的拘留,哥哥陳越(化名)則在他們被拘留的前一天,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逮捕。
陳女士介紹,今年1月和3月,鄰居陳某山帶著多名子女持木棍、煙刀(長柄、頂端有刀片)上門毆打她們一家。
第一次沖突中,陳越持刀反擊劃傷對方一人,陳女士報警后對方離開;第二次,對方拿著兩把長刀亂砍,陳女士一家躲在后院鎖住大門,未能脫身的姐夫被圍毆。
4月18日,陳某山一方4人被拘留5至14天,陳女士兄妹5人被拘留12天,陳越則在前一天被逮捕。“我認為這樣處理不公平,對方下次直接來砍人,我們要不要還手,還手是不是又要算互毆?”
記者聯(lián)系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及泥河派出所了解情況,對方均未給予回應。5月9日,陳女士稱接到潘集分局電話,表示正對她投訴的情況進行調查。
監(jiān)控顯示多人上門毆打一人,兩男子取出長柄刀沖進房屋
陳女士向記者提供了30段不同角度的監(jiān)控視頻及手機拍攝的視頻。其中20多條監(jiān)控視頻中,一伙人在1月、2月份不同時間內,對著屋內謾罵、挑釁,或是跟在一名干活的老人身后謾罵。
一段3月4日下午的監(jiān)控顯示,2名男子開車在一戶人家門口停下后,與現(xiàn)場另外2男1女會合,5人揪住另一名男子踢打。被打男子掙脫之后逃回房屋,身后有人高喊“拿刀出來”,兩名駕車男子從車內拽出兩把一米多長的長柄刀具沖向房屋大門,參與毆打的紅衣女子一邊阻攔,一邊喊著“不能砍”。
一名持刀男子被同行者攔下,另一名男子則沖破阻攔沖進屋內,其他人隨后跟著沖進去。之后,兩名男子手中刀具被同行人員奪下,現(xiàn)場人員撿起地上石塊,提著刀具在屋外走動,仰頭與屋內二樓人員對罵。
另外兩段手機視頻中,一名男子持木棍沖向幾人做出擊打動作,另一名女子坐在輪椅上被人揪著頭發(fā)扇耳光。陳女士稱,這兩段手機視頻拍攝于1月2日,當時家里沒安裝監(jiān)控,姐姐被打傷送往醫(yī)院后,被對方追到醫(yī)院毆打。
陳女士介紹,打人者與她家是前后鄰居,因是一塊菜地歸屬發(fā)生糾紛,“陳某山和他的兒女三番五次上門辱罵,傾倒磚頭泥土擋路,在街上說要殺我全家。我母親身體不好跟我住在合肥,只有父親一人在家,每次帶母親回去都提前要告知派出所,怕出事。”
陳女士稱,第二次毆打時她們將母親遺忘在客廳,母親遭遇驚嚇之后口不能言,在當月月底去世。
家屬稱反擊時打傷對方被逮捕,二次毆打后對方4人被行政拘留
陳女士稱,1月2日,對方五六人持棍棒上門毆打時,哥哥陳越持刀劃傷對方一人的胳膊,她報警之后民警趕到現(xiàn)場,對方離開了她家。
1月2日,打人者追到醫(yī)院,對陳女士姐姐揪頭發(fā)扇耳光。
“從那之后,家里房前屋后裝了監(jiān)控??吹剿麄兘?jīng)常上門辱罵我父親,父親從來不敢還嘴?!标惻空f,3月初母親提出要回家,她約了其他兄妹5人一起回家陪伴老人,不料第二天又引來毆打。
“具體過程就像監(jiān)控中那樣。我們跑到后院把鐵門鎖起來,三姐夫在外邊被他們揪著打了一頓。我們又報了一次警?!标惻空f,兩次報警后沒有人受到處罰,直到4月3日,被陳越劃傷的人傷情鑒定為輕傷,陳越被以故意傷害罪拘留,4月17日被逮捕。
4月17日,陳越以故意傷害罪被逮捕。
4月18日,陳女士和另外4名兄妹分別被行政拘留12天,打人者一方4人被行政拘留5天至14天?!拔覀?人被拘留是因為第一次毆打還手了,3月4日那次毆打我們全程沒還手,所以只拘留了對方?!?/p>
陳女士提供的法律文書顯示,打人者陳某山1991年曾因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2005年刑滿釋放,因3月4日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日;陳小某因3月4日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四日;陳某2017年因吸毒被朝陽派出所治安處罰,因3月4日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四日;陳某2(女)因1月2日、3月4日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五日和十二日。
陳某山因3月4日毆打他人被拘留十日
陳女士認為這樣處罰不公平。“三番五次上門辱罵、挑釁,兩次持械上門毆打,被打者還手被逮捕,不還手吧,對方只是行政拘留。他們哪天再來砍我們,我們還要不要還手,還手是不是又算互毆?”
律師說法:被打者還手是否算自衛(wèi),要看侵害過程是否停止
事件原委如何?涉事雙方的處罰,是否還有別的隱情?記者聯(lián)系泥河派出所了解情況,一名負責人表示采訪事宜需聯(lián)系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
潘集分局宣傳科工作人員記錄下記者電話后表示,會在向泥河派出所核實后回復,之后該號碼不再有人接聽。截至發(fā)稿,記者尚未接到潘集警方回復。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介紹,2023年3月最高檢、公安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要求準確區(qū)分正當防衛(wèi)與互毆型故意傷害,要求檢察院、公安機關要綜合考察案發(fā)起因、對沖突升級是否有過錯、是否使用或者準備使用兇器、是否采用明顯不相當?shù)谋┝?、是否糾集他人參與打斗等客觀情節(jié),準確判斷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因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fā)打斗,對于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沖突的情況下仍繼續(xù)侵害,還擊一方造成對方傷害的,一般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wèi)。故意挑撥對方實施不法侵害,借機傷害對方的,一般不認定為正當防衛(wèi)。
“被多人持械上門毆打確實可以還手。但要注意,在侵害行為進行的時候還手算防衛(wèi),在對方已經(jīng)停手后追上去擊打,或者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去擊打對方,會被認為是互毆,情節(jié)嚴重就是故意傷害?!备督ń榻B,此次事件中如果對方只是持械恐嚇,而陳女士一方持刀反擊并劃傷對方,屬于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不符合正當防衛(wèi)條件;如果對方確實毆打或者揮舞刀具追擊,陳女士一家作為普通人會感覺事態(tài)緊急,無法判斷事態(tài)發(fā)展的后果,情急之下就地抓起家用刀具反擊劃傷對方,可以視作正當防衛(wèi)。
付建表示,因未查看兩次沖突中雙方人員的卷宗,不知道每個人的具體行為,不便對雙方的處罰情況發(fā)表看法?!案鶕?jù)最高檢、公安部的《指導意見》,辦案單位應當對案發(fā)背景、案發(fā)起因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第一次多人上門毆打未被處理,第二次有持刀上門,兩次事件前后有關聯(lián)性,這也是需要考慮的?!?/p>
5月8日,司法部官微“中國普法”曾針對“高鐵女孩被掌摑還手算互毆”事件發(fā)布文章,認為在司法實踐中應當明確,適度反擊不屬于互毆,不應予以反擊者處罰。文章中也再次提到上述《指導意見》對互毆和正當防衛(wèi)的區(qū)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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