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6月9日下午,記者從山東費縣女醫(yī)生控告前夫“投毒”案當事人劉暢(化名)處獲悉,上訴人高某森敗訴,二審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據(jù)劉暢向記者提供的判決書顯示,一審判決后,高某森以“現(xiàn)有證據(jù)不能證實被害人股骨頭壞死系上訴人給被害人大量使用地塞米松所致;北京中正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意見存在超出委托事項范圍出具鑒定意見、公安機關委托鑒定時故意遺漏臨沂市人民醫(yī)院的用藥情況、未對2021年3月30日的診斷結論分析等問題,申請重新鑒定;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
判決書中關于上訴人高瑞森及辯護人所提“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經(jīng)法院審理認為,原審判決綜合考量犯罪事實、危害后果認罪悔罪態(tài)度等全案情節(jié),對其判罰并無不當。該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納。
對于維持原判這個結果,劉暢表示自己還是比較滿意的。劉暢告訴潮新聞記者,自從一審結束后,除了積極接受醫(yī)院的治療,自己也在對相關涉事單位進行追責。
二審判決書由受訪者提供
此前該案于2023年2月10日在費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審法院判決被告高某森故意傷害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當天,劉暢曾開心地告訴記者,“我贏了!”當時,劉暢告訴記者,一審判決結果應該是頂格判處。
據(jù)潮新聞此前報道,2016年劉暢因身體出現(xiàn)不明原因的嚴重問題,曾多次入院治療并輾轉(zhuǎn)多家醫(yī)院查找病因,但均無所獲。直到2017年9月,劉暢在家中發(fā)現(xiàn)7支未使用的地塞米松以及大量其他抗生素等藥品后當即報案,但警方卻因沒有犯罪事實而不予立案。
無奈之下,2019年7月,劉暢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舉報,稱同為醫(yī)生的前夫高某森從2016年兩人婚后開始,就使用大量激素藥長期對她“投毒”,此事隨后引發(fā)輿論關注。2022年3月,高某森因涉嫌故意傷害被費縣警方立案偵查,同年4月被當?shù)貦z察院正式批捕。
2023年1月11日上午9時,該案在費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未當庭宣判。庭審結束后,劉暢告訴記者庭審很順利,檢察機關稱“鑒于被告作案手段很殘忍,且案件持續(xù)了6年,對受害人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社會輿論和社會影響很惡劣,檢察院提議要從嚴從重處罰,給社會一個警示。”
一審開庭現(xiàn)場李沐子攝
標簽: